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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

发布日期:2016/6/14 12:50:38 浏览:5542

随州市商务局,随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国矿产资源、山西主要矿产资源、中国的矿产资源安全、山西矿产资源、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随州市商务局。

沿,重新审视资源的经济边界,以高技术含量促进资源效益向经济效益转换,延伸矿业产业链条,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随州市矿业处于规模化发展的准备阶段,重晶石、钾长石、萤石、辉绿岩的开发有较大的潜在市场,今后的开发利用必须走科技兴矿之路。

4.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的保护成为当务之急

作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和拥有多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随州市,已经把经济发展与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加强矿业管理,协调矿产资源开发与社会生态保护是规划期间矿业可持续发展的主旋律。

(八)主要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及资源潜力分析

根据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未来10-15年是本市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攻坚阶段,工业化发展对矿产资源的消耗将以较高速度增长,矿产资源供需形势较为严峻(附表8)。

1.能源类矿产

由于地质条件所限,随州市缺乏煤、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类矿产,国民经济建设所需能源全部依赖外供。

2.金属矿产

随州市基本没有冶金工业,金属矿产金矿、铁矿多以原矿的方式销往外地,国民经济所需要的金属制品则全部依靠外部供给。随州市铁矿保有资源储量147万吨,按照目前的开采速度,至少可以保证到2015年。金矿保有资源储量1370千克,银矿则为40吨,而且有扩大远景储量的可能,规划期内可适当扩大开采规模。湖北省三轮区划的资料显示在随州北部淮河-小林地区、七尖峰地区、大狼山地区、大洪山地区均有良好的成矿地质条件和贵金属金、银及铜多金属找矿前景。

3.非金属矿产

水泥用灰岩:“十一五”及2015年前后,随着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以及“鄂中北新的地域性中心城市”战略实施,全市水泥需求量会出现大幅度增长。2005年水泥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807.3万吨,水泥年产量6万吨,而需求量则为40万吨,市场缺口较大。随着华新水泥的进入,对水泥灰岩的需求会有大幅度增加,。

钾长石:长石是随州市的优势矿产之一,湖北省上表的3处长石矿区全部在随州且均为大型矿区,累计探明储量3294万吨,保有储量3212万吨。三合店钾长石矿保有储量2784万吨,其勘查工作程度较高,矿石可选性好,选矿工艺流程简单,钾长石回收率高。根据该矿床矿体产状、矿石特征及矿体顶底板围岩特征,本矿床适用于露天、阶梯式开采。目前矿山开发产品为粗选钾长石矿,如果该钾长石矿进行深加工,开发出不同级别的高档产品,其经济效益将更加可观。

重晶石:重晶石矿是我国2020年可以充分保证并有部分矿产品出口优势的矿产,属于国家限制开采的矿种之一。湖北省重晶石保有资源储量3973千吨,其中随州2839千吨,占71.5。预测到2010年、2015年全市对重晶石矿的需求量将分别达到30万吨、36万吨。结合湖北省实际,必须加强对重晶石资源的开采总量调控,尽快改变当前供大于求、资源浪费的局面。

磷矿:随州市磷矿主要有长岗的大洪山磷矿、田家湾磷矿和广水冷棚磷矿,保有资源储量547万吨,年生产能力约5万吨,产品主要内销,供需基本平衡。但是由于长岗磷矿位于大洪山风景区(矿产资源禁采区)附近,规划远期随着禁采区部分退出,产量会大幅度下降,因此可以考虑开发广水冷棚磷矿作为补充。

萤石:根据萤石国内需求预测,未来20年国内共需萤石资源3770万吨,而目前国内具有开采价值的萤石富矿储量只有3000多万吨,算上可用于制酸的萤石也仅可供25年使用。这也是我国把萤石作为战略性矿产资源加以保护的原因。湖北省萤石资源只有100万吨的保有储量,其中随州有17.4万吨。2005年,湖北省普通萤石产量1.76万吨,随州0.84万吨,占47.7。规划期内萤石矿应该遵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总量,搞好深加工。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以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为主线,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原则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落实《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随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统筹兼顾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序有偿、集约高效”,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相统一

科学制定重要矿产开采调控总量,调整与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规模,合理划定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规划区,完善管理政策措施,增强规划的空间指导和约束功能,严格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有效设置和投放矿业权,促进资源有效保护,整顿和规范开采秩序,转变资源利用方式,防止浪费和破坏资源,推进资源节约,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2.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

以资源为基础,以矿业权为纽带,灵活运用市场的杠杆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以市场为导向,发挥矿产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

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充分评估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严格保护矿山地质环境。运用生物、工程、技术等综合措施,执行开发避让和环境保护制度,切实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促进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稳定、持续发展。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进一步建设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管理方式和开发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资源有序开发、有偿开采、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形成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产业发展之间良性循环、协调发展的局面。重点加强铁矿、金矿、铜多金属等供给严重短缺矿产的勘查力度,适度加强钾长石、重晶石等优势矿产的勘查开发利用,严格限制萤石、磷矿等矿产的开采,因地制宜开发辉绿岩、大理岩、花岗岩等建材类矿产资源,禁止和重点限制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重大基础设施两侧的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保护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

2.2010年目标

(1)基本具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形成以法规、政策和规划为主要手段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宏观调控体系和矿业权市场,引导矿产资源的合理配置。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得到加强,全市资源勘查工作程度进一步提高,配合并落实国家和湖北省部署的矿产调查评价项目,进一步摸清全市矿产资源潜力,新发现3~5处矿产地,为商业性勘查提供新基地。初步建立商业性勘查激励机制,使地质勘查趋向活跃,勘查与开发利用实现良性互动。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得到有效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趋于合理。

——开发利用总量保持适度增长。到2010年,全市固体矿产年产量达375万吨,年均增长率5.8左右,矿业产值达2.38亿元。钾长石产量大幅度提高,铁矿和金矿产量稳定增长,重晶石、萤石和水泥用灰岩产量基本稳定,磷矿、辉绿岩、花岗岩、大理岩等的开采量和市场规模相适应。

——矿山开采规模与矿产储量规模基本匹配。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状况得到遏止;逐步关闭砖瓦粘土矿山并重点减少采石场矿山企业数量,矿山企业数量减少20,总数控制在100家以内;选择钾长石矿山和(或)重晶石矿山重点打造1-2家资金技术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使矿业经济“多、小、土、散、差”的状况有明显改观,矿业结构渐趋合理。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初步实现由粗放向集约转变。维护正常的矿业秩序,矿山开采持证率100;建立矿山“三率”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考核指标体系,到2010年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在基期水平上提高3-5;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取得明显进展;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企业比例在基期水平上提高5—10;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在基期水平上有明显提高。2010年萤石深加工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严格矿山企业准入条件,淘汰和限制落后工艺、技术设备。

(5)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得到初步改善。初步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监测网络,逐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保护责任机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补偿制度;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全面恢复,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25;新建矿山和在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毁损土地应全面复垦,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率达到25以上。

(6)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调查、监测网络,落实监测管理职能。

3.2015年目标

(1)基本建立以法规、政策和规划为主要手段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宏观调控体系及运行机制;以矿业权市场和矿业资本市场为要素的矿产资源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矿业发展环境根本好转。

(2)完成全市境内湖北省矿产资源规划中期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项目。加强综合研究、加强对地质资料的开发利用,深入探讨我市主要矿产的成矿规律,预测找矿远景区。

(3)固体矿产开采总量达到450万吨,年均增长3.5;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3-5。

(4)矿山开采规模与矿产储量规模相匹配,在201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矿山企业数量,其重点是减少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辉绿岩等矿山数量的5左右,全市矿山总数控制在90家以内。

(5)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保护责任机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的考核指标体系初步建立;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全面恢复,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35;新建矿山和在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毁损土地应全面复垦,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率达到30以上。

4.2020年目标

(1)形成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实现根本转变,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

(3)铜多金属矿产的勘查取得明显进展;萤石深加工工艺取得进一步突破;钾长石生产、深加工基地初步建成。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实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湖北省矿产资源规划》关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的部署。以紧缺矿产资源为重点,以成矿地质条件为基础,以成矿远景区划和近年地质勘查成果为主要依据,加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完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机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实现与公益性、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有机衔接、协调发展,提高全市矿产勘查工作程度和矿产资源的自给能力。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方向

根据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随州市矿产资源实际,规划勘查的重点矿种是铁、铜、金、银、重晶石、萤石、长石等。

鼓励勘查铁、铜、金、银、长石、耐火粘土、花岗岩、大理岩、玻璃用脉石英等矿种。重点安排省级勘查基金项目,优先配置矿业权;商业性的矿产资源预查和普查在符合矿业权分类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按“申请在先原则”投放探矿权。

限制勘查重晶石、萤石、水泥用灰岩、钒矿等。限制勘查矿种严格控制探矿权总数;难利用的矿产原则上由政府或选矿技术取得突破的深加工企业出资进行勘查。

禁止勘查可耕地砖瓦用粘土。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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