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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

发布日期:2016/6/14 12:50:38 浏览:5546

随州市商务局,随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国矿产资源、山西主要矿产资源、中国的矿产资源安全、山西矿产资源、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随州市商务局。

1.区域布局

以我市成矿地质特点及矿产资源禀赋条件为基础,根据湖北省成矿区划成果,按“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重在落实”的原则,在全市划分出六个Ⅳ级地质找矿远景区,分别是随州淮河—小林贵金属成矿区、随州七尖峰地区金银多金属成矿区、随州大狼山地区金铜成矿区、随州新玉皇顶-草店金、花岗岩成矿区、广水泉口—大悟银金铜大理岩成矿区、随州大洪山地区贵金属耐火粘土成矿带。

2.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区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区包括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主要做好国家规划和湖北省规划的配套落实工作(附表10)。

(1)国家级调查评价项目:1:5万殷店幅、万河店幅、天河口幅区域地质矿产物化探综合调查;

(2)湖北省调查评价项目:1:5万固县镇(南)幅、草店幅区域地质矿产物化探综合调查;

(3)湖北省区域性矿产勘查项目:随州市小林金银矿调查评价。

3.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

包括禁止、限制和一般共三类勘查规划区。通过对本市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的综合分析研究,充分考虑湖北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的部署,结合“市级规划中调查评价与勘查重在落实”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共划分53个勘查规划区,其中包括19处禁止勘查区(1处落实省规,18处市级规划新增)、8个限制勘查规划区(全部落实省规)和26个一般勘查区(全部落实省规)。

(1)禁止勘查规划区

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铁路和输气管道、一二级河流两侧向水坡、重要水库、湖泊周围1000米范围内、高速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国道及省道两侧200米范围内、重要城镇、军事禁区及其它重大基础设施安全范围。全市共划分出19处禁止勘查规划区,面积326.04平方千米(见附图3、附表11)。

禁勘区内除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经论证可以设置探矿权的国家重大项目以及地热、矿泉水外,不得新设探矿权,已设探矿权有序退出。国家有关规定不允许采矿的区域,一律不再设置社会投资的探矿权。

(2)限制勘查规划区

国家和省实行保护性开采矿种分布区;开发技术条件尚不成熟,但有望在近期突破的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矿种分布区;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但可采取措施控制的区域。全市共划出8处限制勘查规划区,面积59.80平方千米(见附图3、附表11)。

区内新设探矿权必须满足以上区域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并严格执行规划准入条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已设探矿权应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销勘查许可证。

(3)一般勘查规划区

为“地、物、化、遥”信息显示有一定找矿前景的地区。全市共划出一般勘查规划区26处,面积544.30平方千米(见附图3、附表11)。

区内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开展商业性地质矿产勘查。

4.勘查规划区块与探矿权设置及投放

在勘查规划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分了50个勘查规划区块(附表12、附图3),包括限制勘查规划区块10个,一般勘查规划区块40个。结合规划基期探矿权实际同时做好未来10-15年探矿权投放规划,在所有规划区块包含的50个探矿权中,现有探矿权保留(含延续和变更)20个,新设探矿权30个,分别于近期(16个)和中期(14个)投放。

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探矿权;若分割规划区块,则必须进行规划合理性论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勘查项目最大登记范围内,一个探矿权可以包含多个成矿地质条件相似、连续的勘查规划区块;对布局不合理的现有探矿权,按勘查规划区块进行调整。

(三)勘查准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及《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随州市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勘查准入条件:

1.探矿权申请人必须是能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且提交勘查登记申请之日前2年之内没有受到吊销勘查许可证的处罚。

2.探矿权申请人应当具备与申请勘查、开采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探矿权申请人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

3.承担勘查单位必须具备有关政策规定的资质条件,持有与勘查矿种、规模、阶段相适应的地质勘查资格证书。

4.勘查矿种、区域符合《规划》要求。

5.已突破难利用矿产选冶技术的企事业单位,在满足其它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取得相应矿产的探矿权。

6.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的区域内开展勘查工作,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论证,并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环境保护方案。

7.地质灾害易发区原则上不新设探矿权,确需设置的,必须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8.在各类生态环境功能保护区内新设、延续、变更探矿权,必须具备相关行业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必要时需进行环境影响可行性论证。

9.严格限制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矿业权人取得新的探矿权。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开发利用方向及总量调控

1.开发利用方向

鼓励开采铁、金(岩金)、银、长石、玻璃用脉石英、蛭石、饰面用石材、冶金用白云岩、矿泉水等矿产。鼓励开采的矿种在符合规划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考虑优先设置采矿权。

限制开采钒矿、磷矿、重晶石、萤石、石墨、重稀土、水泥用灰岩、建筑用辉绿岩、制灰用石灰石及各类砂矿等矿产。限制开采矿种严格控制采矿权总数,国家和省实行总量调控的矿种必须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磷矿原则上必须由具备深加工能力的大中型企业或与其形成的联合企业开采;难利用矿产必须由相应选矿技术取得突破的深加工企业进行开采。

(3)禁止开采矿种

禁止开采可耕地中的砖瓦用粘土。

2.主要矿产总量调控

根据国家产业宏观调控政策和省级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矿产资源实际,保持矿产资源开发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1)铁矿

主要分布于随北红石地区,主要有淮河店铁矿、杨家湾磁铁矿等。截至2005年,全市累计探明铁矿石资源储量244.4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47.1万吨,开发利用的铁矿产地3处,共有铁矿山企业3家,均为小型规模,全市年铁矿石产量7万吨。

规划期内主要以稳定现有铁矿山产量为主要目标,力争增加3-5处新的铁矿区。到2010年全市铁矿石总产量力争超过15万吨,矿权数控制在5家左右。到2015年,矿权数增至6家,矿石产量20万吨。

(2)金矿

截至2005年,全市查明资源储量的金矿产地5处,分别是封江矿区卸甲沟矿、封江矿区汪家湾矿、万和镇枣园金矿、黑龙潭金矿和乔麦冲金矿。累计探明金资源储量7457千克,保有资源储量1374千克(包括伴生金)。现有金矿山企业3家,即卸甲沟金矿、黑龙潭金矿及万和镇枣园金矿,全部为小型规模,金矿石年产量1.5万吨。

未来五年我国黄金产量将以年均5的速度增长,所以考虑到良好的市场需求,计划在规划期内加大金矿的找矿力度,力争新发现金矿矿产地1-2处,在稳定现有矿山产量的同时,开发汪家湾金矿和荞麦冲金矿。规划期内全市金矿石年产量不低于5万吨,矿权数保持在5家左右。

(3)重晶石

重晶石是随州市的优势矿种,储量居全省首位,质量居全省乃至全国之冠。主要分布于柳林、何店和洛阳等乡镇。柳林重晶石矿是大型矿床,矿区包括田家冲—谢家店、六合湾和金桥岭三个矿段,加上曾都区楼子湾矿区在内,截止2005年底随州重晶石累计探明资源储量1088.9万吨,保有资源储量共计283.9万吨,占全省的71.5。全市有重晶石矿山企业4家,即联兴公司重晶石矿、何店重晶石矿、洛阳重晶石矿和均川镇牛角尖重晶石矿,2个中型,2个小型,矿石年产量18万吨,占湖北省的一半以上。

为制止对重晶石矿的乱采滥挖,控制重晶石过量出口,国家出台了暂停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宏观调控政策。所以到2015年全市重晶石矿石产量保持在20万吨左右,矿权数4-6家。

(4)萤石

我市萤石矿主要分布于曾都的殷店和广水的吴山等地,储量位居湖北省第二位。截止2005年底,全市查明资源储量的萤石矿产地5处,累计探明萤石资源储量82万吨,占湖北省(346.9万吨)的1/4左右。保有资源储量51.4万吨,占全省(100万吨)的一半以上。全市有萤石矿山企业8家,均为小型以下规模,萤石年产量4.55万吨。

萤石属于国家限制开采矿种。规划期内重点进行矿山技改,延长矿山服务年限,提高选矿加工技术水平,充分利用粉碎矿和中低品位矿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2010年全市萤石年产量保持在6万吨左右,矿权数不超过12家。2015年,通过资源整合,矿权数减至9家,矿石年产量控制在6万吨左右。

(5)长石

长石(钾长石和钠长石)是随州市的优势矿产,湖北省上表长石矿区只有3个,全部在随州市而且均为大型矿区,分别是随州市沈家老湾钾长石矿区、随州市三合店钾长石矿以及随州市汪家新集-安子沟钠长石矿。截止到2005年,随州的长石资源尚未开发利用,鉴于随州市长石开采工艺和选矿流程简单,经济效益前景良好,计划在规划期内进行开采,到2010年,矿山数3家,长石年产量60万吨左右。到2015年,矿山数4家,矿石年产量达到150万吨。

(6)水泥用灰岩

水泥用灰岩是湖北省的优势矿产,在随州的分布较为广泛,但是普遍地质工作程度不高,所以查明的资源储量不多。截止2005年底,全市查明资源储量的水泥用灰岩矿产地6处(均未上表),累计探明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800多万吨,保有资源储量795万吨,全市有水泥用灰岩矿山企业6家,年总产量33万吨,全部为小型以下规模。

近年来随着全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水泥工业发展较快,水泥用灰岩需求急增。规划期将重点加大水泥用灰岩的勘查工作程度,调整提升水泥用灰岩开采规模,逐步关闭影响环境、开采条件差的小矿山,规模开采、集约化经营,保持总量与市场需求相适应。

2007年随州市水泥产量为37.86万吨,预计2010年全市水泥产能将达到100万吨,按1吨水泥消耗1.2吨石灰岩矿石计算,届时需水泥用灰岩120万吨,矿山数控制在5家以内。

(7)磷矿

磷矿是湖北省的优势矿产,在随州共有3处磷矿矿产地,分别是大洪山西北坡磷矿区张三坡矿段、田家湾磷矿和广水市冷棚磷矿。截至2005年底,累计探明磷矿储量687.3万吨,保有资源储量546.7万吨。目前有磷矿山企业2家,分别是大洪山磷矿和长岗镇矿产品公司田家湾磷矿,设计开采能力6万吨/年。根据湖北省磷矿资源整合方案,随州市的磷矿应该把田家湾和大洪山整合成一个采矿权,加上计划近期投放采矿权的广水市冷棚磷矿,全市规划期内依然保持2个磷矿山的现状,年产量稳定在10万吨左右。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区域布局

随县以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开发并重并适当向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倾斜:北部以开发环七尖峰岩体周围的金银矿和淮河镇的铁矿为主,重点开发黑龙潭金矿、卸家沟金矿、万和镇枣园金矿以及淮河店铁矿;南部重点开发重晶石、辉绿岩、水泥用灰岩以及花岗岩、大理岩等矿产。

广水市矿产资源相对比较稀散,且大多属于限采矿种,规划期内重点做好芦花湾石墨矿和冷棚磷矿的新建投产工作,同时对吴店镇和郝店镇的萤石开发从矿业权和矿石开采总量上进行调控。

随州市旅游资源丰富,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重要文物古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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