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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5/11 12:47:24 浏览:924

需要,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宜昌东站物流中心项目(二期)结项,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合计40,024,618.09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天元物流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天元物流与中天国富证券、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应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宜昌东站物流中心项目(二期)结项,并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合计40,024,618.09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宜昌东站物流中心项目(二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宜昌东站物流中心项目(二期)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对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宜昌东站物流中心项目(二期)结项并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峡旅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本核查意见出具前应履行的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中天国富证券对三峡旅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27证券简称:三峡旅游公告编号:2021-074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8月2日,王联芳先生辞去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详见2021年8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持股3以上股东湖北省鄂旅投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易发明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此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易发明:男,中国国籍,1963年12月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外事侨务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随州建设综合投资公司董事长;湖北襄阳隆中文化园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湖北大薤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3月起任湖北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易发明先生系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湖北省鄂旅投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易发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他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易发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易发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27证券简称:三峡旅游公告编号:2021-075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受托经营宜昌港务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10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经营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受托经营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港集团”),在参考宜港集团历史经营业绩的情况下以市场化原则确定受托管理费用。2019年10月11日,公司与宜港集团及其股东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

近日,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港口资源整合工作的统一部署,宜港集团已完成股权划转,成为湖北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的相关约定,鉴于宜港集团不再具备委托经营条件,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与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交旅”)签署《解除委托经营协议》,解除公司对宜港集团的受托经营管理。

2.协议对方宜昌交旅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殷俊、李刚及关联监事颜芳分别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殷俊

注册资本:10亿元

经营范围:三峡旅游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与经营;旅游资源开发及经营;旅游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不含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国有资本运营;文化会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旅游策划;票务代理、停车服务;汽车租赁(以上均不含需前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宜昌交旅经审计的总资产821,749.95万元,净资产264,096.41万元,2020年末累计营业收入237,057.06万元,累计净利润3,303.91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宜昌交旅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91,564,160股,持股比例为25.95,为公司控股股东。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宜昌交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签署的《解除委托经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甲乙双方同意,《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协议中约定的各方权利义务终止。

(二)《委托管理合同书》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委托经营费用,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三)乙方承诺在受托期间获取的宜港集团商业秘密和资料不得使用在其他任何地方或透露给其他第三方,否则承担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四、解除受托经营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解除受托经营宜港集团后,公司将进一步集中资金和资源优势推动旅游产业突破性发展。

2.公司受托宜港集团享有的2020年度受托管理服务费为1,686.14万元(不含税),占2020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86。本次解除托管关系不会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宜昌交旅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0,617.97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71.28万元(含税);受托经营宜港集团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787.31万元(含税);公司于2021年7月实施完成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宜昌交旅参与认购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159.38万元。

六、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宜港集团不再具备委托经营条件,公司与宜港集团股东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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