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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5/17 9:22:19 浏览: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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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共同为《固定资产社团借款合同》【仙桃农信社2011年社团借字第002号】的设定抵押(合同号仙抵2011年团借字002号--1)

仙桃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1,700.00

合计

11,700.00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11,700万元无息借款的议案》,本次蓝鼎实业提供给公司的11,700万元无息借款将用于提前偿还本公司在仙桃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全部贷款。

根据公司与蓝鼎实业协商一致,蓝鼎实业同意公司将上述所欠11,700万元无息借款债务作为公司本次转让的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所含负债的一部分,一并转让给资产受让方仙桃置地。在该项资产转让完成后,公司无需偿还上述借款,由资产受让方仙桃置地承接还款义务。待公司偿还上述银行借款后,本次转让的房地产资产不涉及对外担保情形。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关联方蓝鼎置地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在2012年1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房地产业务资产及相关债务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供的专项评估报告,本次房地产业务资产及相关债务评估结果客观反映了公司房地产资产的真实价值,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和公司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受让方为蓝鼎置地正在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仙桃置地,蓝鼎集团分别持有蓝鼎置地和蓝鼎实业100%的股权,蓝鼎实业持有本公司29.90%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蓝鼎置地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控股股东蓝鼎实业应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本次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五)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支付压力,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支持上市公司生存、经营与发展的实质性措施,有利于减轻公司负担,缓解公司的财务困难,帮助上市公司维持生存并逐步走出困境。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房地产资产及相关债务转让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其涉及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转让房地产业务资产及相关债务事项。

十、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资产转让协议。

(三)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众环审字(2012)1324号《审计报告》。

(四)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元(京)评报字[2012]第125号《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房地产业务之相关资产和负债价值评估报告》。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转让房地产业务资产及相关债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71证券简称:ST迈亚公告编号:2012-58号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12年11月30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1月20日收到大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鼎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72,6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书面提交的《关于向上市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向2012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审议《关于转让房地产业务资产及相关债务的议案》。

《关于转让房地产业务资产及相关债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蓝鼎实业具有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将《关于转让房地产业务资产及相关债务的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作为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项议案。

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提案后)》。

特此公告。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湖北迈亚股份、湖北迈亚、st迈亚、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范本、董事会决议 瑕疵、湖北唐十八食品科技、董事会、梁倩 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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