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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4/1/10 9:04:49 浏览:31

来源时间为:2024-01-08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延边州“十四五”规划》,以改善为核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现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聚焦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深化产业结构、运输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优化,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提升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延边州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实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空气质量高水平改善,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延边州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延边州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根据《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延边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编制。总结“十三五”全州大气污染防治和蓝天保卫战的成效,分析新发展阶段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新形势,提出“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重点工程,是全州大气污染防治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大气污染防治成果

1.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各项目标任务,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全州环境空气中6项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且较基准年均呈下降态势,8个县(市)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标。8个县(市)环境空气优良率在98.6-100之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27,较2016年下降5.20。中心城市延吉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6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8.9,较2016年提升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下降10微克/立方米。

2.主要污染物大幅减排

“十三五”期间,延边州二氧化硫排放量6.78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5.67万吨,较排放指标分别减少51.71和60.27。全州煤炭消费总量由2016年的649万吨下降至2020年的563.02万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18.13,二氧化碳累计减少排放194.95万吨,超额完成省下达指标。

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空前

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高标准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本摸清全州污染源底数。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及排污许可发证及登记,发证登记率为100。完成24家规模以上挥发性有机物产生企业整治工作。严格秸秆禁烧管控,深入开展秸秆全量化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20年全州秸秆可收集量约为18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4,超额完成64指标任务。全州1014家中型以上餐饮企业全部安装油烟治理设施并稳定运行。进一步强化道路扬尘和建筑扬尘管理,全州各县(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其中延吉市达到100。

能源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建立健全煤炭质量长效管控机制,延吉市清洁煤炭交易市场稳定运转。强化燃煤污染治理,125台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脱硫脱硝设施改造,大唐珲春发电厂4号火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369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

产业结构调力度加大。“十三五”期间,累计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131家。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比例分别为0.61和4.82。

绿色交通健康发展。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完成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划定。建立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护(I/M)制度,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核对柴油车辆23594辆,监督抽检率达到55.32,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1169辆,圆满完成柴油车路检路查工作任务。全州累计淘汰黄标车7652辆。

管控机制日益完善。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工作相关方案,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和五级包保责任体系,利用气象、环境监测、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管控。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划定188个环境管控单元。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强城市和部门间联动,形成防控合力,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4.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系统,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分级、减排措施、联动措施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实行“一厂一策”清单式管理,开展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在各县(市)开发区及工业区建成36个空气微型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控PM2.5、PM10、一氧化碳、二氧化硫、臭氧、二氧化氮、空气温湿度,大气压力、风速风向等数值,实现数据实时化、网格化、精准化、智能化的目标。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十三五”期间,全州新增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8个,17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全部与省监测中心数据联网。建成“天地人车”一体化监管平台。

二、“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挑战

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全州能源结构偏煤,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大,特别在冬季采暖期,燃煤量大幅度增加。2020年,全州非化石能源消费量比重仅为12.99。运输结构偏公路,公路货运总量占比较大。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还没有总体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

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够稳固。尽管近年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但延边州大气环境形势总体依然严峻,受地理、气候、机动车尾气和煤烟等因素影响,空气质量提升空间有限。秸秆季节性焚烧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受天气条件影响,极易出现污染天气隐患。城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对空气污染的影响逐渐减弱,臭氧占超标日首要污染物比例有所上升。

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仍需提高。城市具体区域、点位、行业排放的污染物情况网格化监测能力不足,不能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精准施治提供有力支撑依据。挥发性有机物监管处于起步阶段,监管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还有待提升。因近几年生态环境系统先后面临着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国家机构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等,致使全州生态环境队伍老龄化严重,且专业化年轻干部梯队配备不足,干部培训等机制还不完善。

三、“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新机遇

“十四五”时期,延边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并明确“坚持全面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任务要求;党的二十大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国家的碳排放政策将推动全州温室气体和空气污染物协同治理,实现碳达峰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高度协调统一。吉林省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民生改善的重要内容,纳入“十四五”规划。延边州争当生态强省建设排头兵,将持续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作为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从国家到地方,越来越重视对生态文明、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

注:“十三五”时期大气污染防治成果数据来源为2016年至2020年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工作报告、《2016-2020年延边州环境质量报告书》。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和延边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聚焦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深化产业结构、运输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优化,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提升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秋冬季聚焦PM2.5和重污染天气、夏季聚焦臭氧、全年紧抓柴油货车开展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为重点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以移动源和燃煤锅炉为重点推进氮氧化物减排,实现靶向治理和差异化管理。

坚持优化结构、标本兼治。大力推进产业、能源、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提升工业、运输等领域清洁低碳水平,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完善应对机制,精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坚持系统观念、协同增效。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大气污染防治和温室气体减排,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加强区域协同治理、联防联控。

坚持部门协作、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治污合力。加强帮扶指导,严格监督考核,推动大气污染治理责任落实落地。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延边州全域,包括二县六市:安图县、汪清县、延吉市、龙井市、敦化市、和龙市、图们市、珲春市。

四、规划基准年及期限

1、规划基准年:2020年。

2、规划期限:2021-2025年。

五、规划目标

到2025年,蓝天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全州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不断提升本地区“优”天数,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以上。臭氧浓度稳中有降,完成省下达的NOx、VOCs减排目标。

表2-1延边州“十四五”大气环境规划指标

第三章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升级

(一)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各类工业园区批准设立时应同步规划建设集中供热等环境基础设施,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不得批新建大气污染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行国家水泥熟料等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推动水泥熟料生产线升级改造。

(二)开展传统产业集群综合整治

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进一步分析产业发展定位,“一群一策”制定整治提升方案,树立行业标杆,从生产工艺、产品质量、产能规模、能耗水平、燃料类型、原辅材料替代、污染治理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明确整治标准。实施拉单挂账式管理,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切实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完善涉气产业集群动态管理机制,严防涉气产业集群“散乱污”企业反弹。

(三)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加快壮大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支持重大核心技术研发,促进大气污染治理重大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

二、优化能源结构,实施减污降碳节能增效

(一)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因地制宜开展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原则上不再新建自备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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