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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4/1/10 9:04:49 浏览:32

(三)强化农业源氨排放综合管控

提升养殖业、种植业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推进种养有机结合,提高畜禽粪污利用效率。加大科学施肥推广力度,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为主要手段,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推广应用低蛋白饲料,控制规模化养殖场的氨气排放,加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力度,2025年底,全州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7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六、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区域协作能力

(一)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建设

构建“州—县”重污染天气应对二级预案体系,明确各级预案职责和政府部门责任分工,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探索臭氧污染应急响应机制。充分利用延边州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平台的作用,深度挖掘生态环保工作与互联网、大数据融合发展潜力,建立集数据采集、数据处理、预测预警、数据可视化和数据辅助决策于一体的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大数据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响应方案,明确各级别应急响应的污染减排比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在黄色、橙色、红色级别预警期间,达到占比10、20和30,挥发性有机物达到10、15和20。

(二)强化应急减排清单化管理

加强应急减排清单标准化管理,时时更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重点企业动态清单》。实施工业企业“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将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确保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将特殊时段禁止或限制污染物排放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实施“一证式”管理。

(三)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制定和完善县(市)间重污染天气应对、执法检查、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会商、协作机制。加强县(市)间的沟通协调、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等联动合作,协同开展秸秆焚烧污染、燃煤污染等区域共性污染问题治理,合力应对大范围重污染天气。

七、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一)坚持PM2.5与O3协同控制

以固定源和移动源产生的NOx和VOCs为重点,针对二次生成的PM2.5与O3进行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聚焦秸秆露天焚烧污染、柴油货车、散煤燃烧等重点问题,积极推进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结构的优化调整。到2025年,全州县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控制在25μg/m以下,O3浓度上升的趋势得到遏制。

(二)坚持CO2和CO协同控制

优化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结构,采取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强化节能环保约束等措施,促进CO2和CO协同控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主要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碳排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发展低碳农业,实施化肥使用零增长,提高化肥的利用率,减少氧化亚氮排放,推进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控制甲烷排放。

八、提高大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

完善“天地空”一体化监测体系,加强数据联网共享与分析,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推动企业安装间接反映排放状况的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设备,作为生态环境执法辅助手段。加强移动源环境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

(二)强化大气环境执法监管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并及时、完整传输至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严格规范污染源排放监督性监测,提高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废气治理设施、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和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对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参与弄虚作假的,分别依法追究责任。

专栏1重点工程

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工程:实施传统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工程,高质量稳步推进水泥熟料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低效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工程。

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工程:实施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探索绿色电厂建设。

交通结构优化调整工程: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车。

扬尘污染治理工程。强化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加强煤堆、土堆、沙堆、料堆的监督管理,建立大型煤堆、料堆密闭料仓和传送装置,露天堆场设置覆盖设施或建设自动喷淋等抑尘装置。

集中供热工程。推进数字化延吉市西部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推动供热管网及集中供热项目建设。

燃煤锅炉清能源改造工程。推进八连城煤矿清洁能源供暖改造工程,可减少原煤用量2.5万吨/年。

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实施原料化、燃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无害化“5 1”模式全量化处置秸秆,推动“秸秆变肉”工程,完善高效的秸秆收集体系和专业化储运网络,在敦化市、龙井市、和龙市、安图县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VOCs和氮氧化物减排重点工程。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以化工、涂装、制药、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为重点,采取源头削减、无组织排放管控、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油品储运销VOCs治理等全过程防控措施;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和产业集中园区治理及在线监控设施建设;推进钢铁、水泥及燃煤工业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动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第四章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政治责任,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年度工作方案,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各项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做好重点治污和监管能力经费保障,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发改、工信、公安、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城管执法、气象等部门协作机制,健全各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联动。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大气目标任务,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建立激励机制,将空气质量改善年度和终期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大资金投入

围绕规划目标任务和资金需求,切实做好规划资金保障,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按规定予以支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和项目后续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依靠科技支撑

加强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推进“秸秆禁烧”监控系统建设,提升预警预报能力。推进全州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布局,推动州、县(市)、重点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推进各类工业园区大气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形成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监控相结合的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网络。组织各县(市)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强化源头管控。进一步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应用,为污染源解析、区域联防联控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各县(市)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对源解析结果进行分析比对,结合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对治理重点进行动态调整。

四、推动社会共治

多途径、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治气科学知识,不断提升全民大气污染防治意识。推进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积极培育壮大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治气工作进社区、学校、乡村、家庭等群众性实践活动,构建全民治气的良好格局。健全信访投诉工作机制,借助信访投诉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用实际行动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

五、推进信息公开

开展延边州中心城市(延吉市)定期发布空气质量信息,8个县(市)城市空气质量排名。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按要求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口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

延边州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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