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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增资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7/23 11:55:17 浏览:197

来源时间为:2020-08-15

原标题::关于增资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6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20-092

国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州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

资本金1亿元,主要负责湖北随州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随州火

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安全生产、运营管理。为满足随州火电项目投资建设需要,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同时发挥子公司融资能力,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

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将共同以现金方式对随州公司

实施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资至15亿元,增资金额14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58),公司认缴出资金额7.25亿元,汉川一发认缴

出资金额6.75亿元,资本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到位。本次增资完成后,公

司出资8.25亿元,持有随州公司55的股权;汉川一发出资6.75亿元,持有随

州公司45的股权。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增资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本次增资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07096907B

注册资本:8,916.48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李军

营业期限:1998年12月29日-2033年12月29日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0号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电力;粉煤灰综合利用;热力销售;房地产开发、商

品房销售(持有效资质证经营);煤炭批发经营。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增资后产权关系图

45

100

37.39

55

100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电股份有限公司

国能长源随州发电

有限公司

国电长源汉川第一

发电有限公司

3.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

站等途径查询,汉川一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次公司和汉川一发均以现金方式增资随州公司,增资金额14

亿元,其中公司认缴7.25亿元,汉川一发认缴6.75亿元,资本金根据项目建设

进度分期到位。本次增资金额来源为公司和汉川一发自有资金等。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00MA49GRNC88

注册资本:1亿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6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李晖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随州市淅河镇樊家冲村

经营范围:利用企业自有资金进行电源、热源、热网、水资源、铁路的开发。

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电力、热力工程安装、检修及运行维护;电厂及相关

产品综合开发利用及销售;煤炭经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等。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标的公司经营情况

随州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成立,主要负责随州火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安

全生产、运营管理,项目建设规模为2台66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次增资

前后随州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股东

持股比例

增资后股东

持股比例

国电股份有限

公司

100

国电股份有限

公司

55

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

有限公司

45

4.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

站等途径查询,随州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增资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与汉川一发就本次增资随州公司的增资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签署后

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随州火电项目是国家“十三五”火电建设规划项目、湖北省“十三五”规划

重点煤电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项目采用大容量、高参数的660兆瓦超超临

界机组,有助于促进公司煤电产业结构优化,加快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升级发展,

增加公司大容量高参数煤电装机比重,增强公司煤电机组市场竞争力,能满足公

司对外投资收益率的要求。公司在随州市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随州公司,负责随

州火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生产运营,有利于利用属地优势,取得地方政策支持,

加快推进随州火电项目建设进程。本次增资随州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满足随州火

电项目资本金需求,汉川一发作为公司全资火电企业,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投

资能力,其在融资方面具有一定优势,能够获得相对低成本的资金,公司与汉川

一发共同对随州公司实施增资,有利于降低随州火电项目整体投、融资成本。

(二)投资风险

随州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随州火电项目,如其在

后期经营过程中因利用小时数、电价、燃料成本等因素导致经营业绩波动,将会

对公司整体营业利润产生影响。为积极应对上述影响,公司将在设计建设阶段对

机组参数和系统配置及设备可靠性提高要求,运行期间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

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压降机组发电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项目建成

投产后,公司将及时了解市场供需情况,加强与电力主管部门、调度单位和燃料

供应单位的协调沟通,提高机组运行效率和机组可靠性,积极争取发电计划,降

低运行成本,增加机组竞争优势,尽最大努力提升随州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提

高公司整体营业利润。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和汉川一发对随州公司实施增资均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

有资金等,本次增资前,随州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其

55的股权,为控股股东,汉川一发持有其45的股权。本次增资相对方汉川一

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后不会降低公司对随州公司的控制力,不会对公司未

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汉川一发

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资产负债率较低,近年来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充足,具

备较强的投资能力,投资随州火电项目对其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在融资方

面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可获得条件较优的低成本资金。由汉川一发参股投资,

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子公司融资功能,降低母公司资金筹措压力,有利于减少公司

整体税赋负担。该增资方案不仅能满足随州火电项目资本金需求,还能发挥子公

司融资能力。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

本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就增资协议的签署及随州火电项目其他进展或变化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十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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