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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7/10/7 11:53:22 浏览:3512

00万股,占扩股后总股本5,520万股的36.23),用于运营资金。

增加投资后,将丰富金泰得公司产品线,巩固在中成药、天然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抗风险的能力,为金泰得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和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14年12月11日,本公司收购文山健七堂三七有限公司所持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2.08的股份4,251,629.00股,支付收购股权款8,503,258.00元;2014年12月15日,本公司收购江苏正源药业有限公司所持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2.16的股份4,279,257.00股,支付收购股权款8,558,514.00元;2014年12月19日,本公司收购郑华秋所持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19的股份417,792.00股,支付收购股权款835,584.00元;2014年12月16日支付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款26,000,000.00元。以上款项从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53001885436051005197账户支付。

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2.3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

合作单位: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王庆华教授(以下简称“乙方”)、香港医韵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项目名称: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

合作方式:成立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6,300万元整,其中甲方认缴出资8,31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乙方认缴出资4,8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丙方认缴出资3,09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

甲方出资方式及期限:甲方分三期出资,合营公司工商登记设立后1个月内,甲方应实缴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合营公司工商登记设立后36个月内或合营公司向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递交药物临床申请并获得受理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内(上述条件以孰先为准),甲方应实缴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即“第二期出资”);合营公司向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药物临床二期总结报告备案并申请药物临床三期后一个月以内,甲方应向合营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2,313万元(即“第三期出资”)。

乙方出资方式及期限:合营公司设立登记注册后一个月内,乙方应将上述出资的专利与专有技术(包括技术中的实物资产如工程菌种等)转让至合营公司名下,且该出资经各方认可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结果作价应不低于人民币4,890万元,同时合营公司设立登记注册后三个月内,丙方应将上述出资的专有技术转让至合营公司名下,该出资经各方认可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结果作价应不低于3,097万元。

2014年12月17日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53001885436051005197账户支付昆明银诺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款35,000,000.00元。

昆明银诺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6,300万元整。

2、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规划和公司2015年度该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以及以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累计实际投资及本年度项目建设投资使用总额预计超过4.60亿元,预计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最高额为2.20亿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项目实际投资建设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闲置。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和使用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20亿元(含2.20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需有保本约定),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本次拟安排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2.20亿元(含2.20亿元),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承诺在有效期限内将选择一年期以内包括3个月、半年期、一年期等不等期限的保本理财产品,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滚动投资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公司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事项,公司将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购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20亿元(含2.2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以不超过2.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昆明制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不利影响。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昆明制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投资产品需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七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特此公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22证券简称:昆明制药公告编号:临2015-017号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公告》,2014年公司对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大于上年公告的预估交易金额,上述交易的发生属为保证公司正常采购业务需求发生的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追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追加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3月10日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追加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预案,由于此事项属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即关联董事何勤董事长、裴蓉董事、汪思洋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4月2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4位独立董事对追加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4年度追加金额(单位:万元)

2014年发生额(单位:万元)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购买商品

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

460.63

460.63

0.16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36.65

736.65

0.2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民集团)

住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

法定代表人:刘勤强

注册资本:153,398,600元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糊丸)、糖浆剂、散剂、煎膏剂、酒剂、合剂的生产;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饮料(固体饮料类)生产销售;日用品及化妆品的销售(有效期及范围与许可证一致);塑料制品、建筑材料经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2)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胡振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10,363万元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含青霉素类)、颗粒剂、糖浆剂、露剂、合剂、口服溶液剂、煎膏剂(膏滋)、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散剂(外用)、搽剂、透皮贴剂、橡胶膏剂、凝胶剂(含激素类)、气雾剂、膏剂(含中药提取车间)生产、销售(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1)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武汉健民,股票代码:600976)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22.07股权的上市公司;

(2)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为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涉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可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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