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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交警加强吸毒及精神病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

发布日期:2016/11/16 15:19:06 浏览:577

近年来,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精神病人员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特别是导致多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吸毒及精神病人员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清理、注销和动态监管工作,有效地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来,随州交警支队严格把关,建立吸毒及精神病驾驶人核查和严管工作机制,集中排查清理吸毒及精神病驾驶人,加大吸机动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目前,在全市共筛查出持有驾驶证的吸毒人员245人中,已注销、吊销驾驶证164人;正在办理驾证注销、吊销手续的16人;在其他经审查符合持证条件的65人中,查办“毒驾”案件3起。在全市在册精神病人中,通过排查,有141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对未痊愈者一律注销驾驶证。

交管部门坚持做到对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予受理申请,不予核发驾驶证,今年来共有7名吸毒人员被拒绝申领驾驶资格。同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办理驾驶证补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或者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时,严格审查比对吸毒人员信息,对发现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一律按规定注销驾驶证。

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和保障共担的长效工作机制,交警、禁毒、治安部门定期会商,共同研判,构建联管、联防、联动、联治格局,全力形成防范和治理工作的整体合力。全市交警、禁毒、治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建立信息核查互通机制。交警部门根据名单及时通知吸毒及精神病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办理驾驶证注销;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开具《吸毒及精神病人员核查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到核查单位接收核查;对无法联系或通知不到的,通报禁毒、治安部门核查。对正在执行各类戒毒措施的人员,核实其法律文书是否齐全规范,核实准确无误后反馈交警部门。

对应当注销驾驶证的,交警部门通过电话、信函、手机短信、上门见面等方式通知当时人30日内到车管所办理驾驶证注销;对未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办理注销业务以及驾驶人正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或治疗的,按规定注销其驾驶证,向社会公告作废,并及时告知驾驶人或其代理人。属于大中型客货车和出租车驾驶人的,还通报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取消其营运资格。

交警各实战单位把整治打击吸毒及精神病人员违法驾车列入路面勤务执法活动之中,与整治打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部署、同查缉;坚持良法善治,规范现场查缉、规范尿样提取送检、规范处罚标准;坚持特色效果,在打击过程中,面对着精神恍惚、极易采取过激行为的危险驾驶人,不惧艰险、不计成本,形成常态和强大震慑。查处吸毒及精神病人员违法驾车和酒驾、醉驾显著提升了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在全市汽车保有量每年以25高幅增长、总量翻番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实际死亡人数、涉酒、涉毒、涉及精神病人驾车事故环比逐年下降,今年前十个月与去年同期相比继续呈下降之势。(李月仙)

《随州交警加强吸毒及精神病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相关参考资料:
溧阳交警 非机动车、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场内机动车驾驶员、机动车驾驶人、人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经验、机动车驾驶、海南机动车驾驶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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