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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锐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发布日期:2016/5/2 1:04:40 浏览: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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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一家以核定征收方式征收所得税的公司(企业)。”

2)比照查账征收的标准测算报告期税收差额,分析并披露核定征收所得税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查账征收的标准测算报告期税收差额:

项目2015年1-7月2014年度201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70,884.38480,442.251,156,527.11

递延所得税费用45,564.5-101,262.69-1,076.44

合计216,448.88379,179.561,155,450.67

原申报表所得税费用为

项目2015年1-7月2014年度201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3,188,571.892,132,775.70927,174.46

递延所得税费用-301,783.32-850,964.27-964,642.48

合计2,886,788.571,281,811.43-37,468.02

按查账征收的标准调整后所得税费用为

项目2015年1-7月2014年度201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3,359,456.272,613,217.952,083,701.57

递延所得税费用-256,218.82-952,226.96-965,718.92

合计3,103,237.451,660,990.991,117,982.65

比照查账征收的标准测算报告期税收差额调整后,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为减少2015年1-7月净利润216,448.88元,减少2014年度净利润379,179.56元,减少2013年度净利润1,155,450.67元。

比照查账征收的标准测算报告期税收差额调整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

2015年7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

账龄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

3,209,306.643,266,081.272,932,523.323,034,862.452,081,559.052,082,635.49

资产

应交税费6,122,685.707,930,539.443,524,597.385,161,566.742,419,506.933,576,034.04

未分配利润13,360,450.2511,609,371.142,213,280.91678,650.68-9,780,865.44-10,936,316.11

所得税费用2,886,788.573,103,237.451,281,811.431,660,990.99-37,468.021,117,982.65

3)是否存在因所得税征缴方式变化导致存在补缴或处罚款、滞纳金等潜在风险,是否须主管税务机关同意或审批。

经主办券商向税收专管员核实:

税收主管机关规定经过申请后方可变更所得税征缴方式(也存在少数税收主管机关表示只要2016年度不申请核定征收,则自动转变为查账征收的情况)。

核定征收是一种税务部门对经认定的企业实施的特殊的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是合法的。因此不存在罚款和滞纳金。

关于是否存在补缴的问题,主办券商访谈了主管税务机关的税收专管员,了解到在实践中如果纳税差异巨大则存在补缴的风险。经过会计师比照查账征收的标准测算报告期税收差额,主办券商认为,纳税差异并不巨大,因此不存在发生大额补缴税款的可能。并且比照查账征收的标准测算报告期税收差额调整后,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为减少2015年1-7月净利润216,448.88元,减少2014年度净利润379,179.56元,减少2013年度净利润1,155,450.67元,相对于公司的收入和利润状况,金额较小,对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影响不大。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可能存在的追缴税款和滞纳金的风险的应对措施。

为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实际控制人钱建蓉先生不可撤销地向公司承诺“公司及其他经济实体因企业所得税征缴方式的变化而导致需要向相关税务主管部门补缴或罚款、滞纳金等款项,本人承诺将全额弥补公司及其他经济实体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综上: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公司目前虽然存在以核定征收方式征缴所得税的子公司(含培训学校),但是并不是因为公司财务不规范、账簿设置混乱、无法划分收入、成本等原因造成的。主要原因系该类子公司(含培训学校)收入规模小且业务类型单一。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已经承诺将在一定期限内对该问题进行整改,未来在公司体系内将不会存在以核定征收方式征缴所得税的子公司(含培训学校)。因此,主办券商认为公司报告期会计核算基础健全、规范,内控制度设计科学合理、执行有效,被处罚的风险较小,符合“合法规范经营”挂牌条件。

以下无,为上海中锐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关于上海中锐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之盖章页)

上海中锐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以下无,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关于上海中锐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之盖章页)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上海中锐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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