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随州 > 企业单位 > 正文

随州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政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参保自由

发布日期:2016/2/8 6:42:24 浏览:676


楚天快报讯(记者朱道全通讯员万顺锋)近日,省人社厅出台《关于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自10月1日起,放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门槛”,劳动年龄段的城乡居民即使没有就业证明、居住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只要有意愿,就可凭身份证以个人名义参保。记者昨悉,随州目前已开始实施这一政策。

本月起,湖北全面放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限制条件,对于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本着自愿原则,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而原政策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是有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只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据介绍,参保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将简化流程。除审核身份证信息外,不得以户籍性质、地域范围、居住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限制申请人参保。参保人员只凭身份证即可在各社保处办理参保手续。

据了解,随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每年缴费最低一档标准为100元,退休后领取补贴也较少,而随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近2年最低缴费为4500元左右,退休后待遇也相应较高。

最新企业单位
本周热点
  • 没有企业

  •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