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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联省司法厅联合编发企业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指引之复工复产篇

发布日期:2020/4/2 6:35:13 浏览:2006

间。

14.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已怀孕的女职工加班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不得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加班。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15.企业复工复产应如何做好生产经营安排及商业合同履行应对措施,防范合同履约风险?

(1)做好生产经营安排,合理预计能否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以约履行合同义务,如对合同履行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仍应本着善意和诚实信用原则最大程度上依约履行合同义务,避免给商业对方造成不良影响。

(2)合理主张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之规定,在双方当事人并未明确约定排除此类事件适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因本次疫情导致违约的一方有机会援引不可抗力,来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

16.国务院各部门助力复工复产的措施有哪些?

(1)金融扶持,要求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障生产和复工资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保障生产:保障水电煤供给、有序复工复产,加大企业外贸出口支持等助力企业“开源”;

(3)缓解成本压力:通过降低水电气收费、减免房租、减免税收、延期纳税等措施为企业“节流”;

(4)援企维岗:缓缴社会保险、返还失业保险费、与职工集体协商保留劳动关系与工资待遇,稳定就业;

(5)谨慎受理破产:主营良好但受疫情影响而暂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一般不认定该企业具备破产原因;

(6)适度延长重整期:破产重整程序受疫情影响的,破产重整时间有望适当延长;

17.企业拟复工的,如何提前防控复工风险?

为了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避免疫情再次恶化,企业在复工前,应认真登记员工休假期间的重要信息,主要包括员工假期所在地、出行路线、是否接触湖北等地外地人员、身体状况是否正常、计划返岗时间、所在地是否存在管制措施、是否感染或被隔离等,并视情况与员工协商确定灵活的复工方式:

(一)对于必须现场工作的返岗员工,企业应提前做好复工前的各项防护、消毒用品的准备,并配套相关防护、消毒、检查等制度的培训与落实监督;同时,企业还可以考虑与该部分员工协商采取缩短工时、轮岗轮换或统一安排年休假等方式,尽量减少员工的集中办公时间和人数;

(二)对于非必须现场办公的后台管理人员,则可以采取自我隔离、居家办公、远程办公的方式复工;

(三)对于确因疫情所在地实行交通管制或因确诊或疑似感染而被隔离等客观原因无法复工的人员,企业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以及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就劳动关系、工资发放等相关问题做好沟通工作,并要求该员工协调好手中事务,尽量远程处理或者委托他人完成。

18.疫情期间如何对员工进行培训?

根据《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疫情期间,依托“中国职业培训在线”(px.class。com。cn)、“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www。tech-skills.org。cn)、“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PC端:skills.kjcxchina。com,移动端:skills.kjcxchina。com/m)、“学习强国”技能频道、“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www。chinanet.gov。cn)等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对劳动者实行重点课程免费开放。

依据:人社部等《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九)提供在线免费培训。指导企业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在线免费培训,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困难企业职工转岗培训,开放“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平台全部功能,免费提供培训教学资源。

19.疫期复工,员工防控义务有哪些?

(1)应如实申报

员工返岗前,应主动向单位进行申报个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行动轨迹、接触人员状况。

(2)应做好个人防护

勤洗手、戴口罩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不到人多的地方聚集。

(3)主动报告

一旦有感冒、咳嗽、发烧、腹泻、乏力等情况,应立即主动报告。如未主动报告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承担刑事责任,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任何补偿。

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2)2020年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

20.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用工单位招用流动人员应注意哪些事项?

用工单位在疫情期间招用流动人员,应及时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采取卫生措施。否则,将受到行政处罚,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有权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

21.公司通知员工提前返岗,员工拒绝可否作违纪处理?

由于国家统一延长假期,如安排员工返岗应比照周休息日加班处理,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应获得工会或劳动者同意,不得强制加班,但涉及公共利益如从事防疫工作的医务人员除外。员工如拒绝到岗的,不宜按旷工处理。当然用人单位如与劳动者妥善沟通并做好防护措施,多数劳动者会配合公司的要求。

22.不具备复工条件企业要求员工复工,员工是否有权拒绝?

若企业不具备复工条件,私自复工,员工有权拒绝返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由此可知,员工有权拒绝,并按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届时还可要求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3.对于湖北籍或者近期有过湖北工作、旅居史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

建议用人单位根据员工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1)员工确诊治愈后仍需遵医嘱病休的,用人单位可以通知劳动者依法进入医疗期;(2)若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员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因此,用人单位对于发现的疑似病例应立即向所在区的卫生部门进行报告;(3)若员工未确诊也未疑似,建议用人单位安排14天的自行隔离观察。

24.用人单位可否要求劳动者披露感染、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情况,以及有关假期所在地、回岗路线等个人信息?

可以,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报告相关信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虽然该类信息属于建立劳动合同之后的,但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用人单位有权了解。

根据政府相关要求,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依法向员工收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地址、轨迹、健康信息等。用人单位不得收集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信息,且收集、处理或者披露应当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25.企业提供住宿的员工复工后发现有隔离需要,企业无法提供隔离场所的,能否向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隔离场所?

可以。企业提供住宿的员工复工后发现有隔离需要,企业应立即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居社区登记报告,并按照要求实行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指定医院隔离。

26.饭店、商场、超市、酒店、营业厅等面向公众运营的场所,是否有权拒绝不戴口罩的顾客进入?若顾客不听劝阻怎么办?

有权拒绝进入。顾客不听劝阻的,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27.饭店、商场、超市、营业厅等面向公众的企业,有权要求检查顾客身份证并拒绝湖北籍顾客进入吗?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的规定,公众场所可实行测量体温等防控措施,但对没有相应症状的人员,不可拒绝提供服务。因此,湖北籍顾客在身体状况正常的情况下,前述企业不得拒绝其进入。

28.物业公司是否能够对来往人员进行是否有接触史和旅游史等信息进行登记,并拒绝湖北返乡人员进入大厦或小区?

应该进行登记,是否拒绝湖北返乡人员进入物业区域应视情况而定。所有进入区域范围内的人员须测量体温,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来访人员实施劝返,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劝其回家自我隔离观察,及时向社区居委会报告,并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若该人员不是小区业主或物业使用者,但体温正常且征得受访业主或使用者同意,则不能拒绝其进入。

29.房企能否基于新型肺炎疫情影响而延期交房?

此次疫情在法律上虽属于不可抗力事件,但对具体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履行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免责事由,还应当根据个案具体分析。以下述情形为例:

①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政府出台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期限内,且房屋已竣工验收并具备交房条件,此种情形下房企因严格执行政府出台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规定而延期交房的,政府为防控疫情需要出台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通知具有强制性,原则上房企可主张顺延交房日期;

②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政府出台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期限内,但房屋因受疫情防控的实质影响无法具备交房条件而导致延期交房的,房企可主张顺延交房日期,并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③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政府出台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期限之后,且房企并未根本上受到新型肺炎疫情的实质影响,房企应按时履行交房义务,不可按照不可抗力的规定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④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政府出台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期限之后,房企在疫情持续期间受到了如施工单位人员因确诊疑似新型肺炎导致其他工人隔离、施工现场封闭、政府部门要求停工;房企、施工单位的劳动者多为湖北籍员工因受交通管制影响而无法及时返工造成企业无法正常运转;工程所必须的设备、原材料供应商受政府管制影响无法按期到货导致工期延误等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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