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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2/2/17 9:47:34 浏览:179

来源时间为:2021-06-14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用房装修工程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区域曾都区公告时间2021年06月14日15:2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6月15日至2021年06月21日

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6月28日15: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预算金额¥321.8621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秋菊项目联系电话0722-3818699采购单位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随州市曾都区世纪大道孔坡佳苑(东门左侧)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明之0722-3312729代理机构名称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曹秋菊0722-3818699

项目概况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用房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C[2021]019

项目名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用房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1.8621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9483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没有押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的要求配备并齐全、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申请人2018年06月以来无违法、无围标串标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经济纠纷,无经查实的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行为(投标申请人须自行在申请文件中承诺)。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7不接受非法人的分公司和联合体投标申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5日至2021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

方式:现场获取由法人代表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和健康码配戴口罩到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资格要求中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2.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文件中复印件装订成册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提供的资料虚假的,经查实后,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3、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曾都区已开通的“政采贷”银行有2家,分别是建设银行与湖北银行,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银行联系方式:裴行长:15572225366;湖北银行联系方式:刘行长:15972789789。

4、曾都区政府采购监督举报电话及政策咨询电话:0722-332586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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