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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随州西段洪山养护基地房建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9/27 14:32:21 浏览:1873

随州查询价格,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随州西段洪山养护基地房建施工招标公告 湖北十堰竹溪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冬季养护工作、高速公路养护、高速公路养护管理。

1.招标条件

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随州西段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随州西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重点[2012]671号文)批准了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5,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湖北交投襄随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随州西段洪山养护基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洪山养护基地位于麻竹高速随州西段大洪山西收费站旁边,占地面积48572m2(72.9亩),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155m2,预留用地面积13865m2(20.8亩)。设综合楼、设备及应急仓库、磅房、料仓、再生料设备停放区、再生料场、废水沉淀池等7处建、构筑物。洪山养护基地综合楼、设备及应急仓库、磅房等3处建筑物,建筑面积共约2168m2,其中综合楼1637m2,设备及应急仓库462m2,磅房69m2。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综合楼、设备及应急仓库、磅房3处建筑物。标段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的总图工程、建筑地基及基础、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MZFJ-8。

3.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质、业绩、财务、人员、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一、资格审查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报名人须在投标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4.2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于北京时间2016年9月24日8:00至2016年9月30日17:00之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并按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功能的通知》(通知内容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的要求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且不统一组织标前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招标人将予以支持,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岳家嘴立交桥旁菩提金商务中心A座10层1002开标室,联系电话:027-86629951)。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襄随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振兴大道329号

邮政编码:441400

电话:0710-4157605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编:430033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27-83600666转8038

传真:027-83600777

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招标公告附录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号

施工企业资质最低要求

MZFJ-8

同时具备: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号

财务最低要求

MZFJ-8

同时满足:

1、投标人2013年、2014年、2015年的年平均营业额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3年、2014年、2015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大于1。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业绩最低要求

MZFJ-8

近5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2个单体建筑面积5000m2民用建筑工程施工。

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证明材料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须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竣工备案证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竣工验收时间必须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MZFJ-8

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经投标人在人民检察院查询,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标段:MZFJ-8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中级职称,5年工作经验,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担任过1个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10年工作经验,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担任过1个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注:

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彩色扫描件,并应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其担任房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或其它有权限的政府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2015年(或最新)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招标公告附录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且投标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了投标人的单位章: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并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9)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10)投标人填写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1)项至第5.2.2(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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