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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112家企业提前3个月享受加计扣除2.9亿元

发布日期:2023/8/4 9:38:01 浏览:45

来源时间为:2023-08-03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黄练、裴环)“过去10月份或次年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今年提前到7月就能享受,对我们是重大利好。税收红利提早兑现,可以有效缓解资金周转压力,让企业在研发方面的现金更加充足,创新底气和劲头更足。”近日,湖北琅菱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余海勇在办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后高兴地说。该公司是湖北第一家以纳米研磨技术研发和研磨智能装备制造为主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7月份申报期,公司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66.6万元,提前3个月享受到了92万元的税收优惠。企业准备将这笔钱全部用于新产品研发,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专项优惠政策,相较于其他科技创新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针对性更强、含金量更高、激励效果更好,能够帮助企业有效降低研发成本、对冲研发风险。”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国家聚焦创新发展,不断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扣除比例不断提升、受益主体范围不断扩大、享受政策时间不断提前。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今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再次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这意味着,企业在10月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以再提前3个月享受。

据统计,我市共有112家企业提前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9亿元。其中,制造业享受金额2.88亿元,涉及户数110户。

为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享受政策红利,市税务局依托电子税务局,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和“网格化管理”,筛选出300多户符合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潜在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税企联络群推送政策信息1200余条;针对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定制服务”,走访企业100多户,实地了解企业研发项目情况,宣传今年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耐心讲解研发活动识别、费用归集范围、备查资料准备等要点,对企业关于最新政策的顾虑和疑点问题,进行点对点精准辅导。

税务部门提醒,七月预缴申报没有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10月预缴申报或者年度汇算清缴时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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