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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继续抓好这件事儿!”湖北随州:紧盯制假售假问题,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23/3/28 22:54:20 浏览:76

来源时间为:2023-03-28

原标题:“希望继续抓好这件事儿!”湖北随州:紧盯制假售假问题,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湖北省随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秦文向潘祥树代表(左)汇报检察工作情况,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你们一手抓犯罪惩治,一手抓犯罪预防,很好地保障了消费者权益,希望检察机关继续抓好这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儿!”近日,湖北省人大代表,随县万福店农场凤凰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潘祥树对随州市检察机关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近年来,受高额利润驱使,制假售假问题时有发生,引起包括潘祥树在内的一些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我对制假售假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问题感同身受。”潘祥树表示。

制假售假“害人不浅”

2016年,徐某伙同李某等人将工业用盐加工成食用碘盐,冒用“云鹤”品牌销往湖北随县、广水市、宜城市等地的乡镇超市、农资店。2018年9月,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徐某等5人被随州市曾都区法院判处六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刑期,各并处罚金。

随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审查该案后认为,徐某等人的行为危及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外,依法还应追究其民事侵权责任。2019年7月,该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徐某等5人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假冒碘盐销售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020年,法院经审理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判令徐某等5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共计37万余元,并在《随州日报》等媒体上赔礼道歉。

2022年,农资经销商刘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某品牌三铵复合肥,导致有些农户颗粒无收,损失巨大。随县检察院经审查,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对这些发生在身边的制假售假行为,潘祥树深恶痛绝:“售假者害人不浅,一定要坚决打击、长效治理!”

精准打击犯罪

“近年来,不法分子除了制售假盐、假化肥,制售假酒、假药、假种子、假食用油、假保健品等问题在生活中也常常发生。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我们加快办案节奏,精准打击,形成有力震慑。”随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说。

2020年,罗某、唐某在网上购买“茅台”“五粮液”等知名品牌白酒的假酒瓶和外包装,将廉价白酒灌入其中封装,并配上吊牌和防伪标志,之后以每件300元至150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杨某的快递物流网点销往外地,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

2021年9月,杨某在运输假酒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查获。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后,检察官精准分析犯罪嫌疑人在制假售假犯罪链条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依法批准逮捕主犯罗某、唐某。同时,检察官从共同犯罪认定、商标侵权认定、搜查扣押规范记录、犯罪数额认定、上下游全链条打击等方面提出侦查取证意见20余条,为侦查机关进一步侦查取证明确方向和证据标准。针对唐某主要通过高某的账户收取售假收入的线索,检察机关建议对为唐某售假提供帮助的高某进行追诉。

2021年12月,公安机关将罗某、唐某、高某等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为重点打击制假售假源头,做到罪责刑相适应,检察官综合考虑被告人到案情况、销售金额、所起作用、退赃数额等情节,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并对6名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促使6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唐某等人积极配合,主动举报其他制假犯罪线索。

2022年9月,法院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唐某等5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

坚持惩防并举维护公平正义

针对制假售假案件多发问题,随州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参与社会治理的新路径,从源头上做好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2022年10月,为预防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随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共同举办“假冒注册商标类社区服刑人员预防再犯罪”法治教育课,安排6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课堂上,检察官和社区矫正机构人员以案释法,细致解读假冒注册商标类犯罪的法律后果、预防再犯罪的方法及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新要求等,教育引导社区服刑人员摆正心态,自觉服从监管,积极接受改造,杜绝再次犯罪。

在依法办理制假售假类案件的同时,广水市检察院要求检察官认真进行“一案一总结”,深挖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加强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该院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舆论氛围。

为防止不法分子通过寄递渠道运输假冒伪劣产品、违禁物品等,曾都区检察院于2022年2月下旬联合邮政、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谋划建立协作机制,加大对“七号检察建议”、打击制假售假的宣传力度,重点调动行业从业者的力量,推进行业规范治理,携手遏制制假售假犯罪及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随县检察院专门向县交通运输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协调邮政部门共同加强对辖区内快递物流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的监管,杜绝不法分子通过快递物流渠道违法运输假酒等物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随县交通运输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行动,与邮政部门共同完善监管机制,开展系列培训和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堵塞行业管理漏洞。

潘祥树建议,这项工作要持续抓下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检察机关负有重要责任。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制假售假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继续安排专人办理此类案件,坚持惩防并举,以能动检察履职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创新发展。”随州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黄焕举表示。(刘怡廷刘大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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