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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城区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7 19:38:27 浏览:119

来源时间为:2022-09-14

【项目概况】

中心城区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RXCS202201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301-2022-00013号

3、项目名称:中心城区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运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5(万元)

6、最高限价:65(万元)

7、采购需求:

市区内有害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其他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如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2)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15日至2022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3、方式:

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参加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并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4、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申请人投标截止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资料,(并附社保部门签章出具的法人及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6、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提供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报名申请。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9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9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申请人代表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提前到达现场,并配合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出示本人“绿码”,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不能提供的人员不得进入;

2.递交响应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的法定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如为法定负责人,则应持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持法定负责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未按此项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供应商的法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

5、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本身,不得为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否则不予受理;

6、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随州市汉东路

联系方式:0722-3222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联系方式:1338729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338729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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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热线:400-0606-000咨询电话:010-58851111

友情提示: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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