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10-23
为切实解决我市各类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根据我市现行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经所在社区、办事处初审公示,区、市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审核,48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符合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573户符合第九期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条件,其中,城镇低收入家庭25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412户,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136户。
公示时间:2020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10月14日,期限为15天。
如有提出异议的,请及时联系。
举报电话:高新区建设局0722-3287526曾都区住建局0722-3319736
监督电话:随州市住建局0722-3286878/7058178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