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7-09-16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和我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的部署,现将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随州市范围内需要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学历:
1)申请高级中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申请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3)所有学历需在中国高教育学生信息网(zg.edu。cn),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选择“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确认点”,根据系统提示,仔细阅读申报系统中的“注意事项”,逐条、逐页、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然后从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有关指标填报要求:
①照片要求:必须上传近3个月以内的免冠无头饰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淡蓝色、白色或红色背景,114×156像素,大小在20K以内(照片上传后,也可点击照片左上角的“ -”号,调节上传的照片到合适为止)。
②没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一律选“无”。
③普通话发证单位一律按《普通话证》上的公章填写,如“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④户籍所在地:按照二代身份证上的详细地址填写。
⑤出生地:从随州市填到乡镇(办事处或居委会)。例如:随州市曾都区XX镇。
⑥工作单位:必须与学校或单位公章一致,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
⑦电子信箱:必须用QQ信箱,且必须正确,例如:6114447789@qq。com。
⑧简历:一定要按系统提供的格式从高中毕业分条填写到当前,结束时间必须填“至今”,例如:2016年9月1日至今,在某某单位工作。
二)现场确认1、确认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月13日。
2、确认地点: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D区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722-3257939。
3、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A、《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信息填好后直接从网上打印,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B、《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C、《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
D、《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E、《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F、《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G、《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另外准备1张1寸纸质登记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与网上注册时上传的登记照片为同一底版)。
请申请人带齐以上资料到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D区综合窗口认定(市内乘21路公共汽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下车即到)。
复印件装订顺序:身份证、学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考试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装订。
四、相关注意事项
1、《体检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可在“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下载。《体检表》要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的政治思想表现可以简要填写“优秀”、“优良”、“好”、“合格”。
2、现场确认合格后30天左右,在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D区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请随时关注“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的领证通知。
3、其他:申请人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邮箱地址必须填写正确,牢记注册密码。
原标题:关于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2017秋季湖北随州市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2017湖北省教师资格证、2017年湖北教师资格证、2017湖北教师资格证、2017湖北教师资格认定、2017湖北教师资格认证、2017秋季教师资格认定、2017年教师资格证认定、2017年的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时间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