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公室的部署,现将2016年春季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随州市范围内需要申请高中阶段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学历:
1)申请高级中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申请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3)所有学历需在中国高教育学生信息网(zg.edu。cn)。已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照片(.jpg 格式,114×156像素,20K以内,与粘贴在《》和书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蓝底)。二)现场确认1、确认时间:2016年5月3日-5月6日。
2、确认地点:随州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联系电话:3590902。
3、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A、《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信息填好后直接从网上打印,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B、《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
D、《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E、《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F、《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G、《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请申请人带齐以上资料到随州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认定(办公楼六楼)。复印件装订顺序:身份证、学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考试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装订。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承诺书栏,申请人本人必须签名。
2、申请人须另交一张1寸登记照片。
随州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2016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大白
《2016年春季湖北省随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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