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快报讯(记者朱道全通讯员王鑫陈新民)手头缺钱,就上网行骗。近日,被告人林某涉嫌诈骗一案,经曾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0年,林某与家住随州城区的王某相识。随后,他因手头缺钱,心生邪念,打算骗王某的钱。
2011年1月,林某通过QQ与王某聊天,自称叫“谭心微”,并下载了一张美女照片冒充。此后,林某经常与王某QQ聊天,并建立了“恋爱关系”。林某采用同样的手段去骗王某的表哥施某、同学魏某。
2011年2月至3月,林某以交友、恋爱等借口虚构事实骗取王某、施某、魏某钱款共计42700元。
后来,王某发现无论怎么说,“谭心微”都不肯露面,王某意识到受骗了,于2011年5月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此案后立案侦查,林某在公安机关第一次询问后逃匿。
今年6月,林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当日退还全部赃款。公安机关于7月将此案移送至曾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对此案进行审查,曾都区检察院认为林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林某的刑事责任,依法以诈骗罪将其提起公诉。曾都区法院经审理后,给予了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