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州市民政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随州市关于加快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实施意见旨在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为解决随州市基层民政部门经办能力薄弱、人手不足、效率不高等问题作出科学规划和总体部署,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救助服务结构,提升救助服务效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2018年,在印发文件前,随州市已启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试点工作,探索政府购买救助服务工作经验,随县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摸底排查购买服务试点,广水市开展社会救助对象照料护理购买服务试点,曾都区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和社会救助绩效评价试点。试点建设为实施意见的出台提供了大量有益经验。
实施意见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流程、经费来源、绩效评价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标准明确、结果可控、动态调整的购买机制,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文件进一步阐明了镇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建设标准、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配备标准,同时强调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夯实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确保“十三五”期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全面推行,推动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资源统筹、综合施救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湖北省民政厅、随州市低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