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早上,随县林业局接到居民电话称,自己家里“闯入”一只大鸟,居民猜测可能是珍稀动物,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帮助。随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接到通知迅速与居民颜女士取得联系,经过照片核对,确认这只大鸟为“白冠长尾雉”,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工作人员随即来到颜女士家中妥善安置这只白冠长尾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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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厉山镇蒋家湾的颜女士回忆,昨天早上9点多的时候,外貌酷似野鸡,尾羽长达一米五的大鸟,竟然撞碎了家中的玻璃,闯进了房间,颜女士便同父亲一起将这只鸟进行了简单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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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冠长尾雉是中国的特产珍禽,分布在中国中部及北部山地地区,是中国二级保护动物,它的尾羽也在某些地方戏中作为道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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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仔细查看这只白冠长尾稚的情况,确定这只迷路的白冠长尾稚身体状况良好,工作人员决定立刻送它回到田王寨景区,重归大自然。(来源:随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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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颜女士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