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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价格改革攻坚

发布日期:2016/9/13 13:40:02 浏览: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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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北省物价局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价格改革攻坚)

8月26日,全省物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有关重要会议精神,总结前几个月的工作,研究部署后几个月的工作,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价格改革攻坚。

省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谢连平主持会议并作主题报告。会议在省局设立主会场,省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设立分会场,市(州、林区)物价局干部及所辖(市、区)物价局主要负责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全程与会。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努力工作,主动作为,价格改革等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特别是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积极做好价格调控工作,1-7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2,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在防汛抗灾期间,各地物价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迅速行动,深入一线,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市场价格总体平稳。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8号文件精神;二是清费降标,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有效降低企业用能和物流成本,积极服务调结构、去产能;四是扎实落实国家重点督办价格改革任务;五是加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六是价格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七是强化从严治党,为履职尽责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认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价格改革始终是物价部门的主要任务。积极努力适应新常态、贯彻新理念,准确把握价格工作的阶段性特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价格工作定位转型,为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更大作用。推进定位转型,切实做到“三个创新”和“四个更加注重”,即: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更加注重强化价格调控监管服务、更加注重建立健全价格形成机制、更加注重运用价格杠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注重依据法治原则规则开展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9期研究班、全国价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上半年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和目标导向,进一步谋划和落实好各项价格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价格条例》,特别是加快推进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价格改革实施意见,为系统全面地深化价格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完善价格调控体系。坚持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价格工作的基本任务。加强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监测,特别是受灾严重地区的价格监测预警,按期开展价格形势分析,及时提出调控建议。积极创新蔬菜价格调控机制。加强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初步建成大宗特色商品价格指数平台,出台实施价格数据信息化建设方案,继续深化“价比三家”活动。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增强价格临时补贴对物价变动的敏感度。下一步,将结合实际着力完善价格调控体系,切实提高价格调控能力水平。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完善价格总水平预判预警和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充分发挥价格调控联席会议作用。协调依法落实财政预算价格调控专项资金,提供调控资金保障。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体系建设。切实在拓展监测范围、创新监测手段、提高分析质量、加强成果运用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加强农产品价格调控。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鼓励企业发展订单农业等高效购销形式,推动建立目标价格制度促进油菜等优势产业发展,完善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二是大力简政放权、降费减负。确保完成今年涉企收费项目及标准整体再减少降低30左右的目标,并抓紧提出药监等行业收费改革意见,完成强制性垄断性中介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落实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同时,按程序积极推进定价目录的再次修订工作。政府定价方面,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价格放开、权限下放力度。涉企收费方面,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进一步削减政府定价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辖区内实行“零收费”政策。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和环节价格改革。尽快完成国家重点督办的居民阶梯电价、水价和调整污水处理费,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任务。抓紧推进出台互联网企业用电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实现直接交易电量规模计划,提高新能源电价补贴核发效率,出台《湖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合理疏导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积极落实武汉市(包括11家省属医院)、襄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取消药品加成,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快出台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管理办法,及时制定新增项目价格,督促有关市州抓紧完成医疗价格对接工作。认真做好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相关工作,探索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价格监管。对高校收费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完善旅游景区门票和服务价格政策。对近年来的重点价格改革开展后评估工作。下一步将着力推进以下重点领域和环节的价格改革。加快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市场化。深化电价形成机制改革,重点是健全输配电价管理体系,清理规范销售终端电价构成,优化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完善“有保有压”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完善水电价格形成机制和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运用电价政策鼓励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等。推进电力市场建设,重点是推动搭建公开透明的电力竞价交易平台,建立和完善跨省区电力交易机制,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规模等。对淘汰类钢铁、煤炭行业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对水泥、电解铝等限制类、淘汰类行业实行基于能耗标准的阶梯电价政策,充分运用电价杠杆促进去产能、调结构。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重点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开展用气大户直供交易试点,逐步理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等。推进水资源费和水价改革。实行有利于节约、高效利用的水资源费和非居民用水价格政策,完善城市居民用水价格形成机制,运用价格杠杆推动解决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城市“二次供水”改造难题。建立健全环保价格政策体系。推进排污收费制度改革,完善污水处理费价格政策,落实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等环保电价政策,健全用能、用水、排污、碳排放等节能环保类权益交易价格体系,全面推行并不断完善居民生活用电、用气、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服务湖北“大交通”建设。完善收费公路管理和运营机制,在单一投资运营主体范围内推行“统贷统还”政策和探索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和年限。放开省内地方铁路货运价格,完善农村道路客运票价形成机制,适时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价格,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和停车服务收费政策。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缩小医疗服务政府定价范围,放开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强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配合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升有降”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级别医师提供医疗服务的价格差距。加快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受理审核,鼓励进入临床应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价格合理形成机制。改革医药产品采购机制,推动建立全省统一的医药产品电子交易平台,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由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通过交易平台直接交易。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重点是健全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及扩大民间投资,保证基础设施等公用事业和教育、养老、旅游、殡葬等公益性服务行业可持续发展,满足多元化需求。

四是强化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抓紧出台明码标价实施办法,推进明码标价工作取得根本成效。加快出台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相对封闭区域价格行为规范、价格争议调解办法等制度。全面完成部署开展的涉企、金融等价费专项检查。继续加大价格垄断案件查处力度。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价格监管模式。按要求启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12358价格监管平台工作效率。加快建成价格信用信息汇集系统,研究制定《湖北省价格信用管理办法》。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在放开价格的同时,依法制定教育、医药、电信、商业零售、旅游、美容美发等价格行为规范或议价规则,主要通过建立健全机制来形成和管理价格。强化明码标价的基础性作用,制定完善不同行业明码标价规则和实施办法,保障消费者价格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价格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价格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价格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价格环境。加强和改进市场价格监管。健全以价格主管部门为主、社会共同参与的价格监督体系,完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的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依托12358价格监管平台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价格争议调解机制和价格执法数据库,切实提高价格监管效率。加强价格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价格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更加注重运用公告、提醒告诫、警示和“晒成本”等柔性执法引导措施,完善价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反垄断执法。切实加强反垄断执法机构建设,坚决查处各种价格垄断违法行为。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按照国务院文件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公平竞争制度实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五是切实抓好《湖北省价格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切实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今年的一件大事来抓,结合学习贯彻中发〔2015〕28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真正用《条例》来指导和推进工作实践。要多渠道地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主动加强新闻发布,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尽力扩大社会影响,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全面深入贯彻实施,对照《条例》全面清理现有价费文件,加快制定相关配套办法,积极运用《条例》来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价格矛盾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价格问题,确保《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到位。

六是务实推进价格改革落地见效。正在推进出台的价格改革实施意见要得到有效落实,需要全省物价系统付出艰辛的努力。各级物价部门必须坚持认真、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紧抓当前价格总水平相对平稳的有利时机,再加力度,再添措施,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各项价格改革落地生根见效。

会议强调,今年我省遭遇了极为严重的洪涝灾情,全省物价部门一方面要扎实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另一方面要切实稳控灾区市场物价,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当前,蔬菜价格总体高位运行,部分灾区价格还出现了一定波动。各地特别是灾区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充分发挥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作用,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畅通12358价格举报渠道,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做好保供稳价安民工作,为灾后恢复重建创造良好价格环境。

襄阳市、荆州市、孝感市、荆门市、随州市物价局先后交流了工作经验做法。

原标题:湖北省物价局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价格改革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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