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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本级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日期:2016/8/10 19:01:52 浏览:506

随州市规划局,随州市本级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转国有。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3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请核实住房用地面积上报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函》等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和《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随州市经济发展目标,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及用地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践行“三维纲要”,实施“圣地车都”战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土地市场管理,稳定土地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编制期限

随州市本级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计划指标

(一)总量。随州市本级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32.73公顷以内。鼓励引导存量用地38.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4.73公顷内。

(二)用途结构。随州市本级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232.73公顷,住宅用地供应量为57.54公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用地面积为23.00公顷,垦区危房改造用地11.80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3.20公顷,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10.94公顷,其他普通商品房用地8.6公顷),占比为24.72;商服用地供应量为8.03公顷,占比为3.45;工矿仓储用地供应量为105.75公顷,占比为45.4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量为19.7公顷,占比为8.47;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41.71公顷,占比为19.7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量为0.00公顷,特殊用地0.00公顷。

(三)空间布局。住宅用地主要布局在北郊办事处孔家坡社区、淅河镇青春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裕民社区;商服用地主要布局在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曾都经济开发区、沿河大道等;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布局在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曾都经济开发区、东城蒋家岗社区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布局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郊擂鼓墩社区、南郊白云社区、北郊孔家坡社区等。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布局在南郊擂鼓墩社区、淅河镇等。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优化用地结构

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保持住房用地平稳供应,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实行“应保尽保”。根据市场状况,研究制定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按程序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转型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优化用地结构,缓解房地产开发项目增量压力。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可引入房地产金融、提高资本运营能力,根据市场调整开发策略,对滞销房源特价促销,以加大去化力度。

保障交通运输用地供应,加速完善路网系统,提高城镇发展的通行能力。保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供应,提高城镇发展的承载能力。加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体育、卫生、教育设施,建设配套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城镇综合服务能力。

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以投入产出的强度约束供地,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化程度。优先保证具有高效、高辐射力的优势产业用地供应,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和功能区的发展。继续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用地供应,优先供应带动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支持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用地供应。

形成多中心发展格局

2016年城西片区将迎来新的开发时期,而城南新区是随州市建设“双百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的中轴,为促进区域平稳发展,加大城西片区开发力度,增加城南新区土地储备规模,从而形成城东片区、城西片区、城南新区、城北片区和老城区五大区全面发展的局面。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作为城市发展的名片,积极加强配套设施用地供应,推动重点区域的快速发展,增强城市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加速城镇化建设进程。

(五)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加强土地管理,继续推进规范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有竞争的基础设施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一级开发倡导储备先行、统一规划、综合实施、分块有序推向市场的原则。

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调。为保证201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实施,市国土局、发改委会同市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等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计划执行情况协调会,协调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向各相关部门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必要时,提出计划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发布土地市场信息。健全和完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常态化体系,促进土地供应科学化、规范化。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对土地市场供需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坚持正确的市场导向,引导社会投资积极参与城市土地的投资与开发。建立健全计划动态实施管理与通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广泛公布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的,要及时调整。

(三)建立计划监督和奖惩制度。国土、规划、住建委、监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面落实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单位,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益不好的区域、甚至出现违法违纪批地、用地的园区或街道办事处,要依法查处,并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核减。

《随州市本级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相关参考资料:
2016随州市高考、随州市2016换届、建设用地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广东建设用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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