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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法院能动司法助推依法行政

发布日期:2016/8/3 19:46:01 浏览: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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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不再“见官难”。在随州,行政诉讼案件官员出庭逐步成为新常态。

2015年12月3日,随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上诉人杨某与被上诉人随县均川镇人民政府行政协议纠纷一案,被上诉人委托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张宏出庭应诉。此前的2015年11月20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湖北某燃气管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随县人民政府、第三人随县某天然气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协议纠纷一案,随县县长毕道丽出庭应诉。这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该市首例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本案由随州中院分管行政审判院领导方义斌亲自担任审判长主持审理,近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

为解决“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随州市中级法院主动加强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反馈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并组织召开全市加强行政审判与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引起市政府领导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并得到了相关行政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2014年5月,随州市政府出台《随州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要求七类行政诉讼案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行政首长未按规定出庭应诉导致案件败诉的,将追究相应责任。规定出台后的一年时间里,随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13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或委托副职出庭应诉的有6件,出庭应诉率为46。县市区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也在大幅上升,其中,曾都区达到50,广水市达到40。

该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徐纯清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有利于促进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也有利于提升行政案件庭审质量和协调工作效率。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行政官员出庭应诉应当成为新常态。”随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茂芳表示,“下一步将加大督办和推进力度,不断提升行政诉讼案件中官员的出庭率。”(邓明)

《随州法院能动司法助推依法行政》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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