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经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拟以拍卖方式出让随州市G(2014)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拍卖工作,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采用公开评选方式确定土地拍卖机构。现将评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选机构的范围和条件
1.在湖北省依法注册并具有土地拍卖资格的独立法人,并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通过的拍卖机构(具体可准入名单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文件为准);
2.具备申请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拍卖师)和管理人员;
3.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AAA级资质;
4.熟悉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法律政策和程序,具有一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经验和业绩;
5.近三年内,经营业绩突出并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执业记录,有较好的社会信誉。
二、报名应提供的资料
1.拍卖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审验后退回)、复印件七份;
2.拍卖师资质证书原件(审验后退回)、复印件七份;
3.拍卖行业资质证明原件(审验后退回)、复印件七份;
4.近三年土地类拍卖业绩证明七份。
三、参选机构的申报时间
申请参选的时间从2014年5月14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截止后将由随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评委举行现场评选活动,以评委投票方式确定入选单位,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选机构的申报地点
申报地点:湖北省随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孔松
联系电话:13197461889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