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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三个主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6/1/8 8:14:55 浏览:773

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局党组向全体财政干部作出承诺:大家要监督每位党组成员,如果哪位成员的带头示范作用不强,大家可以在民主测评表上填写“不称职”或是“不合格”。党组一班人力求自身过硬,以上率下,带头严守作息时间,没有迟到、早退的现象;带头严守工作纪律,工作在紧凑的状态之中,没有出现不作为的人和事;带头严守机关制度,党组成员在自己严格执行制度的同时,督促所分管的单位、干部按规章制度搞好财政工作;带头遵守廉政准则,把“8个严禁52个不准”当作行为规范,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抱侥幸心理、丢掉攀比心理、纠正平衡心理、克服小节心理,把“慎欲、慎独、慎权、慎微”当作座佑铭,做到了不该要的不要、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做的不做。正因领导处处带头的以身示范作用,营造了曾都区财政系统风清气正的大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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