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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通告

发布日期:2023/2/23 17:58:14 浏览:80

来源时间为:2023-02-21

市直(含高新区)各用人单位: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国家财税〔2015〕72号)、《湖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334号令)、《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鄂财法规〔2017〕11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随税发〔2019〕43号)等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年审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随州市市属(含随州高新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及中央、省属驻随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年审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法定工作日)。

三、年审方式

网上申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打开页面后选择区划“随州市”点击“市残联”找到“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申报年审。

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年审服务窗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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