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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一投递员“不负责任”致快递公司被罚十万

发布日期:2018/5/6 6:35:00 浏览:605

来源时间为:2017-5-10

楚天快报讯(通讯员皮广益记者朱道全)近日,随州某快递公司被曾都区法院罚款10万元,其原因是该公司投递员“忽悠”该院,以“电话不是本人、无法联系”这一虚假理由,将该院特快专递退回,被该院认定为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依法对其罚款10万元。

2017年5月10日,曾都区法院通过特快专递向一案件中的被告邹某和成都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某)送达法律文书时,随州某快递公司投递员以“电话不是本人、无法联系”为由将该院特快专递退回。

同年8月11日,该院派人到被告邹某及其公司直接送达,经邹某本人确认,其地址、电话与该院发送的特快专递上的信息一致。故该投递员所称“电话不是本人、无法联系”的理由与事实不符,此行为妨碍了该院案件的正常审理,属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该案中,由于该公司的投递员在对涉讼法院专递进行投递的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了民事案件被告因没有收到法院开庭传票而无法按时到庭参加民事诉讼,进而影响该案的审结进度和效率。

该公司投递员不负责任的表现已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妨碍了该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院决定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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