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4-21
原标题::2013年第二期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券2020年付息及部分兑付公告
2013
年第二期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0
20
年付息
及部分兑付
公告
2013年第二期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券(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4月
3
0
日开始支付自
20
19
年
4
月
3
0
日
至
20
20
年
4
月
29
日期间
(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付息
和部分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3年第二期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PR随州02(124734)。
3、发行人: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
5、债券期限:7年期(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年末
分别按照债券发行规模的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
债券本金)。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8.40,在债券存续期内
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
7、计息期限:自2014年4月30日起至2021年4月29日止。
8、付息首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30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首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
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4月29日,
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2、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29日。截
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
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三、付息/兑付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
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本期债券,其利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本系统划入该持有人指定银行账户。
(二)本期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上市部分:
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本期债券,其利息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直接划入该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若债券持有人付息路径变更,应将新的付息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因债券持有人未及时通知付息路径而造成的延期支付,发行人
和债券托管人不承担延付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
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券个人利
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本期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
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
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
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
所得税自行缴纳。
(三)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2008年1月1日起
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2018年
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
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
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
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本次付息/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随州市西城乌龙巷2号7楼
联系人:李文杰
电话:0722-3238286
邮政编码:441300
2、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
02、03、04)、17A、18A、24A、25A、26A
联系人:张赟
联系电话:010-57615900
邮政编码:100032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38874800-8209
邮政编码:200120
关于本次付息相关事宜,投资者可以咨询以上机构或原始认购网
点,投资者还可以到下列互联网址查询本付息公告。
htp:/w.se。com。cn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