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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7 17:10:39 浏览:365

来源时间为:2020-11-1

(来源:随州统计)

原标题: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9〕2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人口普查重要意义

第七次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由国务院组织领导的一项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社会工程。目的是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征程,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明确普查内容和时间

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调查全市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落实经费加强保障

第七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市级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县(市、区)编制普查经费预算时,要充分考虑手持智能终端(PAD)采购及流量费、“两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报酬、工作用车等费用。按照国务院人口普查工作部署,每个普查小区至少应配备1名普查员;原则上每3-4名普查员应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每4个普查小区至少应配备1台PAD。

四、依法普查确保质量

五、强化领导密切协作

市人民政府成立随州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和协调督办。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2月底前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扎实做好全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两微一端”等媒体宣传和基层组织社会宣传,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

各级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做好比对分析,积极支持做好入户登记调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附件:随州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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